4月29日,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例会发布会上得知,经各省引荐,环境部会同涉及部门检验,确认广东省深圳市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,安徽省铜陵市,山东省威海市,重庆市(主城区),浙江省绍兴市,海南省三亚市,河南省许昌市,江苏省徐州市,辽宁省盘锦市,青海省西宁市11城为“无废置城市”试点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