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予全球海洋管理 推展海洋稳健合作——专家学者建言海洋命运共同体与海洋强国建设近日,在天津开会的“海洋命运共同体与海洋强国建设”高端论坛上,多位专家学者环绕建构海洋命运共同体、海洋秩序与海洋观、陆海专责战略等作主题讲话,并与与会代表交流对话。专家指出,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明确提出,更进一步非常丰富和发展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,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明确实践中,是构建有效地全球海洋管理的行动指南,奏响了推展全球海洋合作的最强音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、山东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张蕴岭:海洋秩序的演进与建构海洋秩序与国际秩序有关联,也具备独特的海洋特征。总体来看,海洋秩序框架主要各不相同3个因素,即:海上力量对比、国际海洋规约、海洋自身特征。从古至今,纵览全球,海洋秩序主要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。地理大找到打开了海上通航时代,也冲破了海洋秩序发展的序幕。在这一阶段中,海洋秩序的基本规则是航海权利。该秩序由强者奠定,是基于海上强国的秩序框架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在联合国主导下,1994年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生效,打开了基于联合国管理下的以国际法为基础的新海洋秩序。